◎ 周弘慶
前駐斐濟代表秦日新被控以公款饋贈日本駐斐使館秘書黑川珍珠項鍊,並詐領眷補費、浮報交際費,全案北檢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秦日新明明遭部屬檢舉,以公款餽贈日本駐斐女秘書黑川珍珠項鍊,且罪證確鑿,北檢竟然漠視項鍊序號不符事實,而以項鍊數量符合似是而非藉口草草結案!
另外,秦日新明目張膽地找台商當人頭,假公濟私,密集宴請黑川達十五次,浮報高額交際費,此事相信斐濟台商人人皆知,北檢竟然說查無實據!
尤為甚者,秦日新溢領眷屬補助費六十五萬元明明罪證如山、案案可考,北檢竟然以作業疏失及事後如數繳還為由草率結案!試問同樣情況如果發生在職位低微的小秘書身上,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全身而退嗎?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