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貴報八月二十日讀者投書「看兩指標,油價該降才對啊!」:
一、國內油價是依浮動油價公式每週計算調整,以國際指標原油(七十%杜拜+三十%布蘭特,即七D三B)週均價及匯率之變動幅度八十%,計算漲跌幅,並非以某一國際指標原油之單日價格為調價基準,調漲與調降均使用同一公式,公開透明。
二、金融海嘯期間,九十七年七月二日九五無鉛汽油價格每公升三十六.一元(七D三B週均價為每桶一二八.四三美元,匯率為三十.三八九),惟當時中油公司與政府貨物稅合計吸收每公升二.六元,若加回吸收金額,當日九五無鉛應為每公升三十八.七元,高於一○一年八月二十日的三十六元(七D三B週均價為每桶一一一.三九美元,匯率為三十.○○三)。國內油價並無「原油越便宜,台幣又升值,國內油價卻更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