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司法不容「損害控管」

林益世貪腐案是個嚴肅的司法問題,但有關本案的評論,卻出現許多「損害控管」、「止血」、「切割」、「防火牆」和所謂「主戰場已經結束」這些非法律的用語。

人受創傷,先要止血救命;有腫瘤就要切割;生意經營失策、政治上失言,要緊急設定「停損點」,進行「損害控管」;大火燎原,打火兄弟要開火路,設防火牆以控制火勢;電腦神童也設計防火牆防範駭客入侵。

這些來自不同專業的詞彙,都具正面意義和正當性,但不能應用到司法程序。

司法必須依法律與事實證據公正辦案,毋枉毋縱,不能因為政治干預而任意設定限制。檢察官尚未結束調查,政府高官更不應越俎代庖,宣示案子已告一段落。

在司法領域,這類行為是包庇、妨害司法。尼克森企圖掩飾水門案,妨害司法,遭彈劾下台。最近震撼美國體壇和天主教會的性侵醜聞,其罪與罰都因為包庇,知情不報。

賓州州立大學是美國大學足壇一霸,它的助理教練有「斷袖之癖」,因性侵訓練營男生,犯行前後達十五年,被判有罪;總教練、體育主任和校長都因知情未處理,全部去職;足以傳世的總教練銅像立即被拆除。

不但如此,全美大學體育協會調查後,裁定對賓大罰款六千萬美元、禁止參加季後賽四年,醜聞發生期間的贏球紀錄全部作廢。

費城天主教區行政主管,因為包庇神職人員性侵,公開說謊隱瞞,而被判刑。承辦法官指責他,你知道怎樣才是對的,你卻選擇錯的。

在司法案件上,包庇是錯的,違法的;濫用美麗詞彙掩飾對林案的干預,仍是妨害司法,自陷貪腐的共犯。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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