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來函

二十五日「社長的悔過書」一文,嚴重與事實不符:

一、本人若是擔心破壞與馬總統之兩造關係,十九日的記者會中就不會慷慨陳詞近三分鐘,痛責四位當政者竟絲毫不能理解社會民怨,也不回應府外大批抗議民眾之訴求,還一味羅列四年政績與「四個不夠」。

二、本人寫道歉文,是為自己當日的措詞、語氣感到自我反省不安,覺得作為記者旁觀記錄政情,無需以情緒壓過理性,故而致歉。與本報一貫嚴格監督政府之態度,並無任何衝突,此於「道歉文」中已詳細指出。本報對各黨政人物的監督報導,凡本報讀者均可自每日之新聞檢驗、見證。

三、本人自發言至今,讀者雖有正反意見,卻從未遭總統府或相關單位「找碴」、關切,深信府方不致為難本人,本人也從無懼任何算帳,況乎所謂「影響日後採訪」?

四、本報自力創辦四年來,網站上幾乎全無廣告刊登,也從不靠廣告收入經營,創業資金除了個人售屋所得與友人投資外,少數捐助來自舊雨新知,從未向政府機關或企業主低頭募款。

台灣醒報社長林意玲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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