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拜託 媒體不是米果

◎ 林佳漣

民間團體與學界人士基於捍衛新聞自由,發起「拒寫中時」之連署活動,中時內部則有記者化名投書對於本事件的反省言論。反觀中時本身,不斷指稱這是《華郵》對於訪問的斷章取義,卻無法有力說明,反而動用了報紙近半版與新聞台,指稱該位化名記者投書子虛烏有。

身為傳播學系的學生,不得不想起教科書上所闡明的:記者做為獨立於行政、立法與司法之外的第四權,具有監督政府、實踐社會責任與維護公共利益的使命。然而第四權為人民共有嗎?雖獨立於三權之外,卻被報老闆、商業體制所箝制了,新聞自由被少數握有資源者掌控,成為特定人士的發聲筒。政治力、經濟力與報導事實間的衝突,使得此次不當言論事件不但未形成公眾輿論,反而形成一股寒蟬效應,對於新聞自由之衝擊可見一斑。不久之前中時所屬集團併購有線電視系統一案,動員旗下報紙,鼓吹有利併購之言論,又聲稱有線電視系統只是平台,不會造成言論集中化;對照該次,旗下報紙不但未對此次事件做任何報導,反倒成為報老闆指控報導不實、澄清言論的平台。掌握多數資源的媒體集團走向言論集中化,不但使得人民知的權利被蒙蔽,更是對於民主社會的一大侵害。

媒體不該被視為商品,更不該做為特定人士握有的資源,希望報老闆將手收回,勿干涉內部採訪自由,給予記者自主的工作環境,為社會發聲。

(作者為世新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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