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網補破網

■江林信

近日「縱囚案」令人猛然發覺,台灣的司法改革除了制度的完善與合理之外,機關執行的效率與正確度更是重點。

以筆者曾參與刑事訴訟為例,還在合議庭審判的案子其第一次偵查庭的錄音帶已經遺失,法官雖照准調閱之請求,但終至審判定讞,始終未見呈堂播放。另外,判決文件的錯誤一樣致命,已經定讞的案子在判決書上竟然載明「七日內可提出上訴」,若律師未詳加確認,則逕予上訴豈不鬧出程序上之烏龍?原來法院之業務繁忙都是自己搞出來的!

法院裡未必盡是「行動的侏儒」,但是,當中充斥過去黨國縱容所產生的「奴隸」心態卻是事實,他們只習慣坐在法庭內「高高在上」的審判桌「審判」人民,卻忘了背後的目的是為了「服務」更多的人民,在罪犯面前應該崇高威嚴,但在人民面前卻應該謙卑勤奮。

司法怠惰,人民何辜?當被綁票者又擔憂綁匪的報復、當國家安全隨著偷渡帶到對岸、當審判事證如大江東去不復返,法院已從天網變成了一張「破網」。當局如果想要積極的「補破網」,只有學習新加坡的模式,每年汰換考績倒數的「老鼠屎」。(作者為政治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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