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委員 別怕法院

■賴靜嫻

立法委員邱毅於一月二十六日晚上錄完政論性節目後,由警方拘提到案。在到案前,邱毅不斷透過媒體陳述己見,甚至說「是阿扁下令除夕圍爐前抓我」等言論,塑造自己是弱勢者的形象,令人十分錯愕。

不論是藍是綠,政論名嘴們每天上節目談論時事、月旦人物,他們與媒體關係密切,擁有一般人無法得到的發聲管道,其實是媒體寵兒。以邱毅為例,他身為國會議員,又時常上政論節目,評論時事的時候口才便給滔滔不絕,可說是政媒兩棲,哪裡會弱勢呢?如果邱毅認為自己受到委屈,那麼他就應該及早去法院跟法官說清楚講明白,以邱毅的辯才無礙,應該不會走上強制拘提的結果。

這次邱毅被拘提,不論是泛藍或泛綠,都應該以平常心視之,讓事件單純地回歸法律層面。政論名嘴們每天在媒體上口若懸河,也因為媒體的加持而名利雙收,但是媒體並非法院,觀眾們也不是法官,法律問題並不能在媒體上被解決。邱毅去法院說明,其實是盡一個國民的義務,不應該遲遲未到庭。從法治社會的角度來看,這次邱毅的拘提事件,可視為政論名嘴們為自己言行負責的一個開始。台灣是個法治國家,終究會成為一個理性論政的社會,政論名嘴任何譁眾取寵的行為,最後終將被民眾所唾棄。日後政論名嘴們若有違法情事,請不要再依賴媒體虛張聲勢,乾脆一點,法庭見!(作者為寶島新聲電台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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