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有康
馬政府為了呼應前財政部長林全提出的對房屋土地不動產買賣建立實際交易價格登記課稅制度,而提出要將現行的房屋與土地分開課稅方式,改為房屋與土地合併課稅。
事實上,目前國人買房子大多數是房屋包含土地一起買,其實買價已經包括房屋的價格在內,只是特別的是目前買賣房子是先由賣方依其買賣不同時點土地公告現值的差價先繳納土地增值稅,至於房屋稅則是買賣雙方都不必先繳,等到每年固定房屋稅繳納期才由稅捐單位按房屋評定價格扣除房屋折舊後由買方繳納房屋稅,屋齡太老雖不必繳納房屋稅,但因其坐落在精華地段,所以土地非常貴,以稅捐單位有限的人力,實不足以杜絕未來房地買賣高價低報逃漏稅的情形。
要等防止逃漏稅的配套措施出爐可能緩不濟急,建議政府不妨先將平均不到市價六成的土地公告現值調高到與市價一樣,不就馬上落實土地實價課稅制度了嗎?更何況明年的五.一兆國債還等我們所有納稅人來清償呢!
(作者為公務員)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