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連家與總統府都未澄清的事 從廖國豪、馬面命運大不同探「司法黑手」

◎ 趙倫

「速審法」上路以來,拖延二十三年的「陸正撕票案」,主嫌遭判死刑定讞,引起法界爭議。姑不論這些陳年積案,就以新近發生的重大案件而言,偵審速度也的確有所改善,但同時也有「跟著輿論風向走」的趨勢,不禁令人對裁判品質有所憂心。

舉例而言,前駐斐濟代表秦日新所涉「紅酒案」,一審過關,但因為冒領眷屬補助款和緋聞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日昨遭高院改判一年減刑為六個月有期徒刑,就不免引人「看民意辦案」的聯想。

筆者並非憑空想像,且以最具指標性的兩個大案為例,一是少年殺手廖國豪槍殺翁奇楠案,二是「馬面」林正偉槍擊連勝文案。前者有如踩油門飆速,後者卻如踩煞車牛步,一快一慢,究竟有無玄機?

先讓筆者摘要兩案進程如下:

翁奇楠案: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發生→八月二十五日凶手投案→十月二十日起訴→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一審宣判→七月二十五日二審宣判,加重為最高刑期三十年。

連勝文案: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發生→凶手現場被捕→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訴→二月十四日第一次開庭→三月八日第二次開庭→三月二十五日第三次開庭傳訊陳鴻源、劉振南。此後便沉寂了下來,至今近四個半月沒有進展。

仔細比對,兩案相隔約略六個月(差三天),在社會龐大壓力下,兩案檢方都在兩個月期限內偵結起訴,「翁案」一審歷時約三個月宣判,二審約六個月加重改判,不可謂不快了。然而「連案」就大不同了,一審進行了七個月還沒有結果,其中是否出了什麼問題了呢?

審理快慢不外繫乎作案人、被害人、證人、卷證的多寡,及案情複雜程度,翁奇楠案都遠甚於連勝文案,除非板橋地院比台中地院忙碌三倍,實在沒有積案稽延理由。

不久之前,財經雜誌揭露內幕,指連戰父子對於被以「誤擊」結案,對馬總統十分不滿,人前人後毫不避諱「以三字經問候」,半個月來,連家與總統府都未加澄清,形同默認,豈不更加坐實了各界的揣測:司法背後莫非有一隻無影腳,針對重大敏感案件,時而踩油門、時而踩煞車?(作者為北市文山區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