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帝穎
高檢署近日的兩件發回,令人敬佩。
其一,日前特偵組以「追訴期」較短的強制罪為馬總統任命的國防部長陳肇敏脫罪,給予不起訴處分,馬總統也立即以檢討追訴期為陳肇敏「轉移焦點」,使得江國慶被刑求枉死,卻沒有人對江家家屬與社會負責。然而高檢署勇敢發回陳肇敏的不起訴處分,認定陳肇敏等軍官對江國慶被刑求而判決槍決的結果可以「預見」,要求地檢署另以追訴期較長的殺人罪偵辦,就法論法,不畏馬總統與特偵組的政治壓力。
其二,台北市長郝龍斌拔擢新生高弊案獲不起訴的楊錫安擔任副市長,高檢署仍依法認定新生高工程在第六次投標前,工信工程負責人曾寫電子郵件給楊錫安,內容提及受國際物材漲價,新生高案的合理價位為何,數字與最後得標價相同,有違法之嫌,且金額高達新台幣十餘億元的新生高工程,不應只是北市府黃錫薰、陳智盛等中階主管就能決定,其他高層卻能置身事外,北檢率斷結案,高檢署依法將新生高弊案發回要求重查。高檢署的兩件發回,不向馬、郝的政治勢力低頭,堅守法治精神,吾人敬表贊同。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