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長椿
新聞局為幫助貧困藝人,補助立委余天、李亞萍、豬哥亮、高凌風、雷洪等人。新聞局為推廣流行音樂補助田馥甄Hebe、王彩樺、豆花妹兩百萬元,今年再編列七千萬元,補助Hebe、五月天、范瑋琪。
如果上述這些人都要接受補助,那是不是代表一般受薪階級、沒分到一杯羹的你我,是可以和郭台銘一類的富人平起平坐的「好野人」了?
當然不是。
政府要培養更多台灣之光無可厚非,但是受補助的對象名實不副,不免讓人覺得是在巧立名目、錦上添花;對照於今年初號稱大陸首善的陳光標來台時,從台灣各地趕來攔路要紅包的窮困百姓說,真是情何以堪?
國家財政赤字嚴重,原本就該把錢花在刀口上,或者說要聰明地花錢。雖然新聞局解釋說補助余天等藝人是花在節目製作費上,但是業者送出這樣的節目名單,新聞局也能通過,是業者把新聞局當凱子、還是新聞局沒常識也不看電視?
(作者為媒體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