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NCC模式只是違憲亂政的新招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尚未正式成立,有關其機關定位、委員產生、組織運作已引起諸多爭議,有識之士咸認應儘速透過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解決。不意釋憲案尚未提出,在野黨兩位主席馬英九、宋楚瑜日前會面,竟得出監察委員遴選可比照NCC模式的共識,我們對此期期以為不可,因為NCC經由政治力介入,已經衍生諸多爭端及怪象,一之為甚,豈可再乎?

NCC自兩個月前組織法通過以來,雖然業務尚未開張,潛在問題已層出不窮,如果說它有什麼模式,也是極壞的模式。就機關屬性說,NCC號稱超然公正,實際上卻因政黨之手伸入而使各方感受其明顯的黨派陰影,難怪已有具專業形象的學者拒絕被提名。次言制度,為主控NCC委員產生,立法院打造一個前所未見、全球唯一的政府獨立機關樣態,既未明文隸屬行政院,亦不知應向誰負責,形同憲政怪胎。最離譜的是委員產生過程,透過政黨比例推薦委員人選,再由同為政黨比例組成的審查會票決名單,經過如此設計,行政院事實上只能對審查會產生的名單全盤照收,提名權若有實無。

這種透過國會相對多數,以立法權剝奪行政院提名權,且把獨立機關政治化的惡行,在兩星期前審查會已顯露無遺。根據公開的紀錄,屬於泛藍政黨的審查委員表面行禮如儀,其實演戲的成分居多,三輪投票先集中支持自己人,再以其過半票數替泛綠決定出線人選。如此只問政治立場、不論專業的審查過程,不但有上榜者深感受到愚弄,冷眼旁觀的產學界亦對其公然以政治黑手介入獨立機關組成的作為,瞠目結舌。

如今泛藍兩黨,在NCC一案強奪行政權之後食髓知味,把歪腦筋進一步動到監委產生過程,其恣意妄為而違憲的作為,不應令其得逞。按憲法規定,監委「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監委提名權屬總統,至為明顯。馬宋兩人,個人對於政治可以有任何主張,因為那也許是言論自由,惟以身為政黨領袖,提出公然違憲的論調,實屬居心叵測。尤其馬英九擁有法律學位而作此高論,莫非政治掛帥而致專業見棄?而儘管宋楚瑜事後改變說法,指係按NCC模式以公開、透明及朝野協商的精神遴選監委人選,也是遁辭,因為「總統提名、立院同意」本來就可以經由包括聽證等公開程序產生監委。

從NCC、監委到最近甚囂塵上的組閣權,其實都可以看出泛藍政黨自公元二○○○年失去執政權以來,千方百計以其國會多數,企圖在贏回總統寶座之前,攘奪總統權及行政權。這種奪權不由正途,不但亂了體制,悖離政府權力分立而制衡的基本原則,也導致近年政治虛耗空轉,經濟社會信心受創。

本來,按照民主常軌,總統直選所反映的民意多數,是全民意志的整體表達,較諸國會積個別多數所形成的民意,其普遍性更高。以美國為例,若欲推翻總統對立法案的否決,國會必須經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凸顯總統所代表的民意多數高於國會。台灣雖非總統制,惟直選之後總統所屬政黨執政,則從任命閣揆到提名監委等總統職權,在野政黨不應做非分之圖,欲以國會多數橫加染指。

泛藍政黨不守在野本分,從選後陳水扁總統所指的「柔性政變」起,近年杯葛民生及軍購立法、讓監察權名存實廢、聯共制台去政府化,為了奪權而不擇手段,違憲亂政且置國家安全於不顧。對泛藍政黨種種恣意胡為看不下去的,絕對不止本報日昨報導的基層軍官,廣大的台灣人民亦不能坐視。就此而言,所謂NCC模式,只是泛藍奪權的招數之一,應受關心民主健全發展者一起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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