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兩中氣球與一中憲法

◎ 雲程

今年的五二○,卜睿哲與袁健生在布魯金斯研究所共同主持辛亥百年學術會議的分組討論。卜睿哲回憶一九五○到六○年代美國處理台灣與中華民國的糾結歷史時,提及「新國家」(另起爐灶的建國)與「兩中論」(以國家繼承一分為二),並說「若北京願意接受,美國數十年前提出的『兩個中國』概念,可以適用於兩岸關係。」馬總統隨即透過中央社的報導明志:「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努力求同存異、擱置爭議,追求兩岸的和平發展。」

卜睿哲的發言可視為以古鑑今的政治氣球,但馬總統高舉中華民國憲法的針對性回應,又是什麼意思?

中華民國憲法的本質,就是「一中」,它指導著「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台灣)的流亡存在—失去這憲法,ROC就不能與PRC漢賊相爭;影響所及,台北當局也再不能被國際社會視為流亡的「中國人的台北政權」(Chinese Taipei)了。馬英九夙夜匪懈地強調憲法,反映其意識形態與流亡法理上的必然。

然而,馬在與北京爭正統同時又期待北京「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此舉不但偷偷繞回「兩中」,牴觸了自己堅持的一中;邏輯錯亂與混水摸魚至此,如何治國?

另一方面,卜睿哲雖提出「兩中論」,卻放過一九七九年的情勢變更:美國已經不承認台灣的中華民國。對美國而言只有〈台灣關係法〉中的統治實體「台灣治理當局」;中華民國早已「百年」。而無論卜睿哲的新國家或兩中,出發點都是包括美日安保在內的〈舊金山和約〉體制,換言之,就是要從被日本「放棄」後非國家的地位未定開步走。

不過,馬只有政權毫無人民的心理圖像,這是毫無疑問的。他和美國〈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強調「台灣人民」的政治理念,根本屬於兩個世界。

(完整版請見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作者鑽研台灣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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