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重新定位水利會

◎ 吳明敏

全國十七個水利會,執行的業務幾乎都是公務預算,會長和會務委員卻是由會員直選產生,龐大預算之編製,由水利會內部少數人決定。水利會的運作,存在著人頭會員、政黨黑手介入嚴重等議題,卻從無釜底抽薪的解決之道。

二○○九年起,水利會每年執行超過一百億元的公務預算。除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之外,光是來自農委會的單位預算,每年大約五十億元,支付會員會費、財務困難水利會之營運、水利設施更新等。

緣於水利會為公法人,由公務部門補助的單位預算和特別預算,一直未能受到立法院和審計部的有效監督,預算執行嚴重違背財政民主原則。營運績效評估,更是欠缺可資採信的衡量標準。例如,會員人數,每年理應不斷更迭,但是年復一年,會費的補助款固定為二十二.三億元,不知標準根據何在。

水利會的中央主管機關是農委會和直轄市政府,個別水利會的事業區域大多跨縣市,五都倉促升格之後,衍生更為複雜的管轄權重疊爭議。以嘉南水利會為例,轄區包括台南市和嘉義縣市,因此,台南市政府和農委會依法都是中央主管機關,雙頭馬車。

立法院「農業部」組織架構之協商,預定本會期完成三讀。依行政院版本,農委會農田水利處之水利會管理改由「農民服務司」(原輔導處)負責,而水資源管理和灌排工程則劃歸新設附屬機關「農村發展署」,農田水利處不復存在,似非得當。

將農田水利處升格為附屬機關「農田水利署」,除了原有業務外,納入現有十七個水利會,可依水域範圍等準則,精簡成六至七個分署。

農業用水佔全國總用水量七成,日前馬總統曾經在國安會報當中表示,水資源缺乏的問題應該要提升到國家安全戰略的層次。緣於此,「水資源」應該被視為珍貴的公共財與重要的戰略物資,將「水利會」「主管農業用水」的地位提升到「規劃水資源配置」的高度,並將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

(作者為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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