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三個「對護理人員應有的尊重」

◎ 王秀紅

拜讀我敬仰的賴其萬教授之文,感觸良多,因而為文回應並反思。我認為「尊重」的意涵可以擴及更廣的層面,包括教育政策、學校政策、醫療體系等的思考:

一、教育政策:台灣2006年成立台灣護理評鑑教育委員會(TNAC),藉以透過評鑑提升護理教育品質,進而確保病人的照護品質與病人安全。護理是一門高度應用的專業,學生臨床指導是教師重要的職責,依據醫院評鑑的標準,一位教師適當的指導學生數為1比7。若以教育部一般要求,各系所師生比為1:25即足夠,這對護理教育是不足的﹗教育主管機關,應透過適當溝通機制,對護理師生比以及教師臨床教學時數的計算做合理的規定,以免學校因考量人力成本,只求達到教育部的最低要求,卻直接影響了護理教學品質。因之,護理臨床小組教學的本質,應受到教育主管機關的支持與尊重。

二、學校政策:許多學校為獲教育部更多的資源補助或競爭頂尖研究大學,在各系所的經費預算及資源分配上,研究產能及產學合作計畫已成為重要的指標,遂對於需投注較多心力於臨床教學、以及本質上不必要做產業或產品開發的護理學門,要在教學與研究中取得平衡,常造成蠟燭兩頭燒的困境。因之,護理教育的特質,應受到學校的支持與尊重。

三、醫療體系:缺乏友善的護理執業環境,本是台灣醫療體系長久以來的事實,近年來則更加惡化,包括人力配置、薪資結構、權益福利、和進修激勵等條件的不佳,更導致護理人員流動率及離職率的居高不下。護理人力的問題,已被研究證實是影響病人安全及死亡率的重要指標;醫院人力配置缺失的重點,在於健保給付政策對護理的不公平待遇,因此使得醫院視護理人力為「成本」負擔,而非「生產」利潤;為樽節人力,管理階層第一個想到的,常是減少護理人力或減薪。因此,期待醫療管理階層對護理人員的工作及權益予於尊重。

護理人當必先自重而後人尊重之,此在於,護理專業表現能獲得醫療團隊伙伴及病人的認可。我想,這也是賴教授及社會對護理界的寄望,也是我們必要的自我期許與反思!(作者為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教授兼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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