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請企業來屏東種電

◎ 曹啟鴻

屏東縣推動「養水種電」已有初步成果,日前我又提出「種樹種電」初步構想,如今要更進一步呼籲政府優先建構綠色能源交易平台,釋放台糖造林地、台鹽土地或公有土地,讓認同使用「綠色、乾淨能源」、甚至願標榜「不用核電」的企業,採追日型太陽能設備,自行建置光電廠供企業本身用電,甚至能賣出供其他需綠色能源的企業使用,以鼓勵、刺激再生能源的發展,並增加台灣企業的綠色產業競爭優勢。

台灣目前IC或太陽光電板業,享便宜電費,且耗電極大,多使用核電、火力發電等潛在危險能源,外銷國外賺錢,並不合理,應有責任回饋。若要企業設置電廠從事再生能源發電,又叫政府收購,這也不合理。尤其太陽光電板笨重,漸不適合外銷,預估幾年後包括印尼、馬來西亞、緬甸、泰國,光電大廠恐將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因此,台灣的光電產業模式勢必重新思考。

我提出「種樹種電」模式,強調造林與綠色能源共生。請政府提供位於台灣中南部的廣大台糖造林地、台鹽土地,亦或是國家公園、畜牧場、軍方用地,讓企業在樹間架設高聚光太陽能設備,發電供自家企業所要用的電,透過併聯網,屏東種的電,台中、台北或個人可用乾淨的電,甚而有餘電賣電給其他願意使用乾淨能源的企業,讓成品製程減碳使用,碳足跡表現優異,增加企業本身在全球市場的綠色採購優勢。

若政府願意檢討修正現行法規,出面提供公有土地,並提供完善的併聯饋線等基礎設施,讓企業願意自主投入大規模設置,在與自己競爭的前提下,必定能壓低成本,一夕之間台灣可有超過10個核能發電廠電力可使用,如美國亞利桑納州因建置大量高聚光太陽能設備,成本甚至比多晶矽更低。大規模種電後,必能降低發電成本,而夜間所短差的發電量,則由台糖養豬事業的沼氣發電來彌補。

推動「種樹種電」不必然影響造林,追日型太陽能設備,如同一棵會旋轉的樹,不會影響樹的生長,因植物僅吸收被照射日光能量中的約3%進行光合作用。況且裝設太陽能後,減少地面水氣蒸發,對中南部日益嚴重的缺水問題是有所助益,而樹下、電板下多層次植物將增生豐富,可吸收更多CO2。美國內華達州在沙漠設置太陽能發電,因蒸發量減少,沙漠地的植物因而增生成長。以台灣而言,恆春半島太陽能發電效益最高,佔地1123公頃的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可優先推動。

或許有人會說,大量裝設太陽能板會影響景觀,但近來已有如晁成虎等人一直倡議「光電美學」,讓太陽光電與生活美學結合。而且重要的是,近來國際間綠色採購、綠色貿易的意識日漸提高,台灣的企業必須增加自身的綠色產業競爭力,才能免於貿易障礙,與其認養造林,不如實際採用綠色能源。我呼籲如友達、茂迪、力晶、台積電、台達電、中鋼等,均應率先響應投入建置,為自己發電,也為乾淨能源貢獻己力,亦增加台灣就業機會,平均每100MW產值需要700名專業人力、100名維護人力。

近來國家的能源政策走向引起朝野高度的關注討論,對於發展核能發電、火力發電之外的替代能源,政府及民間均應有更積極、進步的思維,提出具體行動,才能理性評估「非核家園」的時機與條件。政府優先建構綠色能源交易平台,讓企業願意投入綠色能源發電、增加綠色產業競爭優勢,而「種樹種電」模式,就是最佳的試驗切入點,至盼政府民間共同支持。(作者為屏東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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