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人民稅 公僕睡

◎ 鄭佑璋

考試院長指示成立專案小組,研議如何鼓勵公務員「增產報國」,可能思考方向包括全薪育嬰假、考上後可以育嬰為由保留錄取資格等。

就以筆者為例,雇主未提供勞健保,不受勞基法保障,且每月工時超過兩百五十小時,已是勞基法定義的超時工作,年薪接近三十萬,根本是窮忙族,想結婚組織家庭都很困難,遑論生子以增產報國,又如何幫忙馬總統少子化的「國安危機」?

然而考試院說是仿照法國提供育嬰婦女半年留職留薪假,那也忽略法國是全國公私部門一體適用,反觀台灣,目前勞基法規範給予台灣勞工的育嬰假,僅有勞保投保薪資的六成津貼,最高只給兩萬六千餘元,而且只給六個月的育嬰假,還限制父母不能同時請育嬰假,勞工為了保住飯碗,哪敢請育嬰假?甚至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還隔空呼應,說是長期努力的目標,請問:積極研議政策獨厚公務員,這是哪門子的努力?這對勞工而言,公平嗎?為何馬政府不能苦民所苦?

馬政府凡事都以公務員為優先思考的思維,就算是有意為國舉才,卻只會造成「公務員不同於一般老百姓」的反效果,讓納稅人感受到這是慷納稅人之慨的政策,也會因相對剝削感而製造族群對立。(作者從事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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