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嗆共匪 勿忘蒐證自保

◎ 黃帝穎

第六次江陳會在台北舉行,依據我國憲法保障集會遊行及言論自由,人民抗議行為只要不造成陳雲林人身安全危害,政府就沒有管制或禁止的依據,但從二○○八年陳雲林訪台開始,馬政府濫權指示警察恣意地在機場、在道路上圍封鎖線,在無搜索票下,命令民眾打開後車箱、查看隨行物品,甚至搶奪、包圍、逮捕手持標語、國旗的人民,圓山飯店的客房與私人唱片行都曾遭到無令狀的警察強行闖入,手無寸鐵的學生仍受到警察暴力鎮壓,過度擴張的警察權力已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行動與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

今年九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大研究生江一德國賠勝訴的關鍵,就是人民掌握了完整的證據,讓馬政府暴力鎮壓民眾的不法行為在法院現形,因此不論是自拍或新聞影片可以錄下警察施暴的內容,使法院可以確定國家行為的「違法性」,人民依法要獲得賠償並不困難。故請今年上街抗議陳雲林,行使憲法集會遊行及言論自由的朋友,可隨身攜帶照相機或錄影設備,對於馬政府的不法行為進行蒐證,以確保己身權利。(作者為律師)

社會共識尚未建立

兩岸協商不妨暫停

◎ 李坤隆

陳雲林又來台,不管所談的議題如何,卻顯然又引發社會的對立。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是否該有不同的思考?

兩岸關係一直是國人關心的議題,但是,相信更多人關心的是兩岸協商是增進國內團結還是對立,畢竟,如果無益於國內共識,徒然增加對立,耗費社會成本,對於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整體利益難謂正面,像陳雲林一樣有政治爭議的中國官員應該暫停訪台。況且,兩岸協商可以選擇的地點相當多,更沒有必要一定要選擇在台灣舉行、製造紛爭的道理。(作者為大學教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