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念慈
今天上網才知道,因為胡志強拍了一支競選廣告「Hu’s Girl」被網友 KUSO諷刺了一番(http://www.youtube.com/watch?v=0YAV5Baztr8)!結果胡志強競選總部還沒提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就急著先跳出來,恐嚇這位網友涉嫌「在選舉期間散布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還說因為屬於公訴罪,將主動偵辦?
先不說胡志強原版廣告之幼稚低俗,早已經被網友嘲諷到爆,我們就來看看這支改版之後的影片「台中胡錢豹九週年慶—唬屎狗—廖小貓出品」,到底哪一部分有「謠言」的存在?
影片開頭的第一段是引用民視新聞,新聞質疑所謂的「台中擴大臨檢」給人有樣板的感覺!這一段是實實在在發生的新聞,如果有謠言,檢察官該偵辦的應該是民視而非網友。
再來就是那對Show Girl姊妹花跑進胡志強辦公室的一段影片。雖然改版者在字幕的部分加上了「接到了警局內線通報,等下要進行『例行性』的臨檢,我們快去『胡錢豹』辦公室避避風頭,有他保護我們就安全了」!看起來好像有暗示胡志強與台中酒店業者掛鉤,臨檢前先通風報信的意思。不過這不但一看就知道是網友的搞笑,再怎樣都只限於告訴乃論的「誹謗」層次,然而台中的檢察官竟然無限上綱到「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公訴罪?難道是這位「辦案積極」的檢察官看了這段影片之後,覺得這支改版影片果然有讓胡志強落選的效果?所以心急如焚,才會不顧一切先跳出來恐嚇一番,免得這支效果宏大的影片繼續流傳?
所謂「謠言」的定義,必須為「不實」之言論,但是台中市酒店色情猖獗卻是不爭的「事實」,而且治安敗壞鐵證如山,警察還到黑道開設的招待所打麻將與「休息」!因此民眾質疑台中市最高主管的胡志強有與黑道掛鉤的嫌疑,本來就在合理的言論自由範圍之內;否則為何「擴大臨檢」了那麼多次,台中的酒店與色情業者生意反而越做越大?
檢察官不去偵辦台中警察與酒店掛鉤的滔天罪惡,卻來打壓市井小民對胡志強執政敗壞的不滿與憤怒,如此還有天理?這位檢察官濫用職權打壓言論自由,為胡志強遮掩醜陋執政,以恐嚇的手段,妨害人民質疑公僕權利的意圖非常明顯,以為大家都看不出來?
建議這位檢察官保持行政中立,採取長期以來,檢調在選舉期間「不告不理」的一貫立場,讓胡志強競選總部與網友自己去解決這個問題;否則濫用職權會不會遭到更大的反彈?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作者業商,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ntl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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