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生高都喬郝了?

◎ 陸念慈

新生高弊案跟馬英九的特別費貪污案,有著非常類似的模式。馬案也是先收押一個小咖的余文,然後再「很客氣」地以「證人身分」約談馬英九;被約談之後,馬英九也是一副很高興的樣子,嘴巴也說「尊重檢調」;然後再從證人變成被告,而被告的理由也是看不見、摸不著,深藏在被告腦子裡面的「犯意」!其實馬英九把公款的特別費匯回家給老婆,應該就是「侵占公款」的貪污罪,但是曾經請馬英九當過證婚人的侯寬仁,最後竟然以很難證明的「詐欺犯意」來起訴馬英九,再加上蔡守訓引用「宋朝」的法條,最後讓馬英九逍遙法外。

可笑的是,馬英九為了掩人耳目,還搞什麼「控告侯寬仁」?企圖製造他與侯寬仁誓不兩立的假象?結果不出所料被判「不起訴」,而馬英九也「不上訴」,最後來個不了了之?

這次新生高弊案也是如此,本來檢調預設偵辦的層級只到新工處處長,因此科長收押處長交保。不過,最後受不了社會的巨大反彈,只好把層級向上提升,變成處長收押,秘書長交保!同樣也是「很客氣」地約談,然後再從證人轉為被告;而起訴的理由,竟然又是那個莫名其妙很難證明的「犯意」?其實這齣歹戲演到這裡,所有該鋪陳、該串供、該湮滅的人事物都差不多已經搞定,剩下的,就該「宋朝」的法官上場了。

(作者業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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