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本「國語」 外「國語」

◎ 張學謙

最近有人主張將「華語文」改稱為「國語文」,理由是「華語文」有去中國化的意涵,「國語」才是維繫文化中國的正統。

在台灣,國語這個詞有不同的指涉。學者為了方便起見,就把日語稱為國語一,而北京話則為國語二,民進黨執政時期在教育部通過的「語言平等法」,將台灣各族群語言定為國家語言,可以說是國語三。百年來,台灣的兩次國語經驗(國語一和二)都是語言同化的產物,造成本土語言面臨絕種的危機。國語三則邁向語言多元論承認族群語言平等以及語言權利。

二○○三年國語推行委員會通過「語言平等法草案」,保障十四種國家語言的語言權利,因為國民黨的反對未能完成立法程序。

世界上大約有四分之一的國家有不止一種官方或半官方地位的語言。譬如說一九八七年紐西蘭的毛利語成為紐西蘭唯一的法定官方語言,他們的人口只占紐西蘭人口的十%,四十幾萬人。瑞典人占芬蘭總人口七%,卻和芬蘭語一樣同為國家語言,瑞典人可以母語接受自幼稚園到大學的教育。這些少數族群都能獲得官方語言的地位,台灣的客家話、原住民語、福佬話為什麼無法獲得官方語言地位,成為國語?(作者為台東大學華語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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