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誰「教育」你殺人?

◎ 賴建安

廖國豪投案後,自稱是「台灣教育害了他,老師都不要他的答案」。

一個人成長背景出了什麼事情,是否可以作為他在克制不了而犯罪後免刑的藉口,本來就有疑慮。像之前死刑存廢議題,廢死聯盟不斷指出那些死刑犯是因為教育程度不高,生活辛苦,還有種種不利於他的成長背景下才會犯罪,所以廢死聯盟認為應該同情他們,判他們死刑太嚴重。但筆者有不同看法,政府如果福利措施或者其他政策方面不足,確實應該檢討,但不能一概而論的作為兇嫌犯罪後,兇嫌自身或者廢死團體將兇嫌的出身遭遇無限上綱到作為免刑的藉口。

出生背景不佳是否可以作為刑罰減輕或免除其刑的理由應該從個案判斷,像海珊被繼父性侵,顯然不能作為他性格丕變,屠殺庫德族的理由;希特勒高中被同學欺負,顯然也跟他屠殺猶太人是兩碼子事。

筆者認為應從個案中因果關係去判斷,像鄧如雯是在結婚前被她丈夫性侵,以及逼婚,婚後不斷被她丈夫毒打與凌虐,所以她才忍受不了而殺夫,這種因果關係密切,自然就可以作為減輕或免除刑罰的理由。

世上有很多階層長期遭遇不合理、不公平的待遇,社會上確實應該做制度通盤性檢討。但是不能因為今天一個人克制不了犯罪,而去濫殺無辜,就有一堆人不分青紅皂白的幫他脫罪。

(作者就讀玄奘大學法律研究所)

◎ 蘇淑美

台中翁奇楠命案殺手廖國豪投案後說「台灣教育害了我」。一個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冷靜作案,毫無疑問在黑道掩護下脫離現場逃亡九十天之後,再找一個「靠得住」的人陪同投案。犯案前後自其本人、黑道、民代乃至於親人,無論在行動或者言語皆是一路掩護,目前社會力量對這類掩護莫可奈何也就罷了,但李家同卻也附和地說「他是一個被放棄的孩子」,並認為「政府、學校、老師,都不能兩手一攤。」

記得九二一大地震,地處災害中心的暨南大學,在李家同的領導下,讓一群年輕力壯、具有組織潛能,可即時動員進入災區救災的青年學子撤離該區,當時社會為之譁然。李家同的大作,筆者看過很多,但說是一回事,做卻是另回事。當一個導師一學期連絡廖家三十幾次仍然不得要領,這個學生的處境是個「災區」,學校並不想兩手一攤「撤離災區」,但請問「專家」,下一步該怎麼做?

筆者雖非專家,但我深信,教育下一代自我反省及對社會的責任感,應是無可取代的首要任務。李家同的身教、言教卻是將責任推向天邊,反省從他人做起,如果教育是這樣子的,這個社會將會再出現更多的廖國豪。

(作者為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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