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博威
昨天!中元節,大家正在祭拜好兄弟的時刻,馬總統宣布了新的司法院長人事案,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的賴浩敏主委「轉任」司法院長一職。個人對於此人事案不認同!
因為,賴主委在中選會擔任主委的任期內,並未對於台灣選舉文化的「違規亂象」進行有效的整頓,以及具有建設性的政策改變。今天,卻要由他進去更高道德標準的「司法院」去進行司法官的改革?個人非常不以為然!
今天,若是要他進入更難應付的一群司法專業人員的「改革工作」,怎會讓人不擔心他又「默許」更多的空間給司法人員呢?近期屢次向中選會檢舉候選人的違規廣告看板,中選會都推給地方環保局。今天,要用一位這麼沒有改革能力的人,來擔任國家司法最高的首長?個人是絕對不同意,也無法放心的啊!您認為呢?
(作者為街頭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