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怎樣禮遇總統?

■林濁水

成功的改革,民意的憑藉不可或缺,如國會全面改選;但政界為競爭民意的支持,刻意操作,往往激盪成情緒有餘理性不足的民粹,結果改革目標或被扭曲,甚至造成災難,如國會減半。

早期美國為解決有卸任總統生活困苦,令國家難堪,創設了卸任禮遇制度,其內容包括終身俸、終身的辦公室、辦事員、辦公費用的支應和安全護衛。至於副總統則只給終身俸。一對正副總統禮遇經費以老布希為例花費約一年兩千萬新台幣。

我國仿照美制把禮遇規模極度擴大,如新年度預算,李、連兩位編了三千八百萬元,接近美國一倍之多。過度優厚引起民意一片改革之聲,但從目前朝野提出修法內容看來,已陷入過度討好民粹的危機。美制重點在保障晚年生活無虞與尊嚴安全,而台灣各修正案則縮短為十或十二年;美國禮遇規模只夠聘請一位辦事員,但我國預算編配官階不低的八位公務員、六位司機,加上辦公室、房屋,各修正案雖予以縮小但仍給予兩到三位辦事員的經費,其理由是卸任之初影響力活動力強編列預算予以支持。

修正案精神等於鼓勵其卸任初期活躍的政治活動,年老力衰時則任其成為孤單老人,實在非常詭異,不合情理,也違背美國立法原始精神;另外安全隨扈則大幅從十六人縮到兩至三人且需自己僱用,依我國朝野尖銳對立,卸職後恩怨未解的現實,這樣的縮編實在要冒很大的社會風險。我以上面意見建議提案相關立委和黨團再修改修正案,未獲支持,只好自提修正案。內容是再縮小辦事員規模為兩人,但延長禮遇年限為終身,其隨扈則加以年限規劃,前八年十二人,此後六人,至於副總統則依美例,取消辦公各項費用,但給予終身俸,另外,考慮我國政情給予八年六位隨扈。

我的建議案絕大多數立委認為合理,但他們都說總統禮遇年限全面縮短已成「民意」,因而不支持。這情形和國會改造修憲時如出一轍,當時我反對國會減半,雖獲政治學界近乎清一色贊成,媒體和立委也絕大多數認為合理,但政界私底下贊成,公開反對,我只能和極少幾個人孤軍奮鬥,終致失敗,我還差點被開除黨籍。

事實上依我的修正案,禮遇預算已從三千八百萬減掉三分之二,剩下一千三百萬,從美國一倍剩下美國一半多一點,照理應已可滿足社會要求,但仍未獲公開支持,實在令我感受民粹之可怕,希望最後通過的不要仍是民粹版本才好,畢竟,我們的國家政策和制度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讓未深思熟慮的民粹破壞了。(本文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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