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灣的上進模式

◎ 陳麗菊

馬政府倡議與中國簽訂ECFA,立論的主要依據在於,避免台灣在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過程中被邊緣化,因為(一)「東協加中國」的FTA於二○一○年上路,大部分商品互免關稅,而台灣商品進入中國仍須繳五至十五%的關稅;(二)台灣的主要競爭對手南韓,不但已是「東協加一」俱樂部的會員之一,而且日前南韓還決定積極推動與中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乍看之下,整個情勢的發展似乎對台灣頗為不利,但事實不然。其實,「南韓模式」才正是台灣發展自主經濟應走的方向。

「南韓模式」值得借鏡之處主要在於:其一,南韓對於產業創新的投入不遺餘力,積極發展自有品牌與自主行銷管道。其二,南韓與各國簽訂FTA,有其戰略上的優先順序,也就是,它先完成與美國、歐盟等先進國家的簽署,以確保與先進科技、技術與成熟的消費市場之接軌,然後再與東協洽簽,最後才考慮推動與屬於後進國家的中國簽署FTA的工作。道理很簡單,就是著眼技術提升與穩定的消費市場,這才是提升競爭力、幫企業與人民賺錢的王道。

台灣應效法南韓,建立自己的「台灣模式」,除了應加速產業升級外,更應加強與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經貿關係,以獲取新技術、開發新產品,積極打響MIT(Made In Taiwan)的品牌。其次,需調整對中國等後進國家過度依賴的失衡經貿關係,不要將中國市場視為唯一的交易對象,應跳脫以低價的「價格競爭」為經濟發展策略的落伍思維。最後,台灣應將與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簽訂FTA列為優先順位,否則也要將之列入與中國簽訂ECFA的前提條件。(作者為智庫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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