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ECFA的誠實與說謊

◎ 李明峰

ECFA內容似乎越來越明確。台大學生邀請經濟部長及學者專家舉行「你有權知道ECFA」論壇中,施顏祥部長表示,我方目前規劃的ECFA協議內容,涵蓋六大章,首章是序言,第二章是總則,第三章是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與投資等三項協議,訂出協商的範圍與時間表,第四章是經濟合作,包括關務合作、智財權保護及產業保護的確切項目,第五章為早期收穫,第六章為其他,涵蓋爭端解決機制等。施部長說估計這份協議不會超過二十個條文。個人覺得,正反雙方至此應有一個更明確的討論範圍,有助於ECFA論辯朝更建設性的方向發展。

不過對於施部長在會中說,全球至今已完成的二百六十六個FTA或RTA中,只有一個FTA進行公投,就是哥斯大黎加和美國雙邊。這個讓人覺得很奇怪。

印象中,馬英九總統說過,全世界沒有公投決定是否加入FTA的案例。

新聞局網站的說帖是「查截至二○○九年八月一日止,國際間已簽署的FTA已達二百五十六個,相關FTA的簽署與生效並不須交付公投」。

藍營的台灣競爭力論壇政府預算組召集人李允傑也曾為文說,目前全世界向WTO報備的四百多個FTA或RTA中,還沒有一個國家將FTA或ECFA交付國內公投。

很多泛藍朋友喜歡引用這種「史無前例」的說法,駁斥ECFA公投。但是二百五十六、二百六十六、四百多個,數字兜不攏。

現在,施部長說全球至今有「一個」FTA公投。怎麼回事?馬總統和新聞局都在說謊?

不只如此,前陸委會副主委、現任政大國發所副教授童振源日前受訪時指出,「事實上相當多國家都是以公投來決定,例如歐盟現有廿七個會員當中,有十九國用公投作為參與歐洲經濟整合的國內批准程序」。

前幾天的自由時報有一篇投書「從美加CUSFTA看ECFA」,說加拿大曾就美加自由貿易協定舉行全民公投。十九加一不就二十了?(作者現任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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