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全民關注刑事妥速審判法

◎ 蔡佩芬

能迅速審判又可以獲得正義,是大家都希望的結果。印象中,這個概念似乎在法院是沉寂到令當事人哀傷甚至是悲淒的。多少年的歲月,想換取的,不過是心中那一點真與正義,但是,眼見白髮蒼蒼,卻仍遲遲未來。人生有多少個日子可以這樣等待與煎熬?煎熬的日子佔去泰半人生,又是何等的浪費!

很多人想到利用法院伸張正義時,第一個無奈就是案件會「拖」很久。為什麼都沒有法律規範可以促進審判速度?這是很多人的疑問。現在,有了一部「刑事妥速審判法」,開啟了迅速審判曙光的門窗,更讓埋藏在法官心中已久的觀念—當事人有迅速審判權—甦醒,或甚至是再教育。推動刑事妥速審判法,開始有了成效。

刑事妥速審判法是在做什麼?它在說:羈押中的案件要集中且迅速審理;逾十年未能判決確定之案件,被告在審判過程中也受盡了折磨,考量案件在法律及事實上之複雜程度與訴訟程序延滯之衡平關係後,有侵害被告速審權重大者,就判決駁回訴訟,讓被告從訴訟中解脫;案件自第一審繫屬日起已超過六年,且經過最高法院第三次以上的發回後,於第二審法院更審仍維持第一審的無罪判決,如於更審前曾經同審級法院為二次以上之無罪判決者,不得上訴於最高法院。這些,都是保障人權的考量。

在刑事妥速審判法規範下,只有這幾個案件可以速審嗎?目前具體規範是適用於這些相對特殊情形的案件,未來,在眾人齊聚智慧之下,期盼能適用於任何一個案件與任何一位當事人;這也是目前司法院積極召開公聽會、產官學界都密集召開研討會的原因,目的是不希望出現一個外表裹著蜜糖,卻空心甚至過於粗糙,還會導致致命的毒藥糖衣。

司法院從今年七月就如火如荼的展開立法與修法,草案在七月與十月看到的版本已經略有不同,顯見這當中司法院密集召開公聽會與研討會後已廣納建言並做成修正,此舉值得嘉許。推動速審觀念值得認同與肯定,期盼這一部法案能更臻完善且適合民情與國情。(作者現任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中正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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