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天賜
台北地方法院八日發生疑似黑道介入法拍屋,致使司法院因而有意邀集相關單位研擬預防之道。
筆者認為若能將現行之網路投標方式納入強制執行法中,應可有效避免黑道圍標之事件發生。
依據現行強制執行法之規定,不動產與動產拍賣均採現場投標之方式。在採用此種方式之下,投標人必須於特定時日親自或委託他人到場,投標與開標之時間太過集中,且拍賣資訊太過封閉,均是產生黑道圍標之主要原因。
反觀時下網路投標,投標人可以藉由網路下標,不必親自跑法院,而網路投標之時間又可長達好幾天,如此可大大降低圍標之風險。此外法拍若採用網路投標方式,將可使資訊傳遞更廣而增加拍賣物的拍定價格。而未來若能修法將網路投標方式納入強制執行法後,各執行機關則可與Yahoo!等網拍公司合作,藉由相關網路拍賣公司之經驗與介面進行強制執行拍賣程序。
以筆者自己之執行實務經驗,其實相較於不動產,在拍賣動產(如汽車)時更常發生圍標情事;因此建議未來司法院若採用網路拍賣方式時,可以先從動產拍賣開始試行。
(作者為台中行政執行處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