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官場現形記/朱雲鵬的油腔滑調

◎ 邱國堂

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接二連三在上班時間大談戀愛,與小他廿六歲的黃姓鋼琴女老師到南部拜拜,開著公務車到圓山飯店後山野餐。

被踢爆後,朱雲鵬帶著一股死不認錯的傲慢說,媒體的報導,牽涉到公領域和私領域,公領域方面,上班時間去拜拜,身為一位政務人員,就要做官員表率,「即便假日時要開會,下班時候經常在忙公家事情,即便忙到生病住院,都不是藉口和理由」,即使過去是如此,他仍要為報導所陳述的事實,以及對各界帶來的困擾,鄭重道歉。

朱雲鵬說,私領域部分,所有的中華民國國民,包括政府官員在內,對於自己的私生活,應該都有隱私權,這部分他不會做任何說明和解釋。

私生活屬個人領域,只要不妨害第三者,旁人的確無由置喙;但就公領域來說,朱雲鵬說得好:「身為一位政務人員,就要做官員表率,即便假日時要開會,下班時候經常在忙公家事情,即便忙到生病住院,都不是藉口和理由」。

但,問題來了,朱委員是不是因為經常在上班時間蹺班去談戀愛,以至於,工作做不完,必須在下班時間加班,公私兩忙之下,忙到生病住院?果真如此,上班時間蹺班,利用下班時間加班,還報加班費,那就真的是太超過了!明知「即使」不是強辯的理由,還接二連三把「即使」搬出來掩飾自己的不當行為,如此強詞奪理、欲蓋彌彰的行徑,又豈能為官員的表率?

(作者為退休資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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