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灣要重回白色恐怖嗎?

國民黨重新執政,馬政府走馬上任,台灣人權倒退的逆流,已經一波接一波席捲而來了。去年陳雲林來訪,馬政府動用五千人次警力,鎮壓抗議民眾,連攜帶中華民國國旗、播放台灣之歌也在取締之列,當時的肅殺氣氛令人油然想起戒嚴時代。如今,國民黨立委又異想天開,想藉由審議中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加入「民代免責條款」,為侵犯人民的隱私權大開方便之門。國民黨立委以保護之名行侵犯之實,實際上也正好呼應了新戒嚴體制的特色。

這項由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等提出的草案規定:民意代表基於質詢問政之目的而蒐集之個人資料,免除向當事人事前告知義務。一旦這項草案通過,將來立委便可以打著質詢問政的旗號,任意蒐集民眾的財產、負債、經歷、病歷、通訊、信仰、政治傾向、甚至性傾向等資料及各種活動,而不法之徒也可以非法取得來轉售立委牟利,如此一來人民的隱私將暴露無遺。此外,選舉期間,現任立委也可以利用此一特權,把對手及其助選員調查得一清二楚,以醜聞攻擊、威脅他們。如果各級民代都有此特權,其荒腔走板更令人不敢想像。

諷刺的是,法務部還在宣傳「個資無國界,保護零威脅」,國民黨立委竟想利用「個資保護法」,來合法化自己侵犯人民隱私的勾當。我們必須提醒國民黨立委,立委的職責所在是監督政府,不是刺探老百姓的隱私。人民的隱私權範圍,唯有司法機關才能因案依法調查。將近一年來,馬政府施政無方,經濟蕭條,民不聊生,且一意孤行向中國傾斜,矮化台灣國家主權地位。佔國會絕大多數席次的國民黨立委,非但未盡到督促馬政府改邪歸正的責任,甚至把「監督政府」的矛頭轉向「箝制人民」,這根本不是「為民喉舌」,而是替馬政府恐嚇人民。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會的調查權乃基於監督行政機關所需,由委員會行使,個別議員不能恣意為之。其行使方式通常是舉行公聽會,可強制調查對象、證人出席作證、提供相關資料,被調查的對象、證人還可聘用律師辯護,新聞媒體也可以採訪報導公聽過程。我國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則明訂:「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閱專案小組,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據此,個別立委並無調閱權,且調閱對象限於公務機關資料,無權蒐集民眾個人資料。我國的「調閱權」遠不如美國的「調查權」完備,沒想到國民黨立委膽大包天,不思加強監督政府之道,卻想透過「個資保護法」,來擴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沒有賦予的權限,進而侵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

國民黨立委所提之「民代免責條款」,有人稱之為特定委員條款。此一稱呼正好顯示,國民黨立委習於以爆料遂行政治整肅,同時又想規避法律責任而出此下策。馬政府上任以來,急於清算前朝官員,其模式往往是立委爆料,接著眾藍媒、名嘴呼應,以此指揮檢警、法官,非達到他們未審先判的結果不可。至於他們的整肅對象,無論是虛虛實實的個資,或大大小小的隱私,一一公諸大庭廣眾,人格謀殺,莫此為甚。

如今,這種伎倆又磨刀霍霍向著所有的老百姓來了,這是何等恐怖的新白色恐怖!此事非同小可,馬英九總統及吳伯雄主席都應該表態,到底支不支持國民黨立委這種濫權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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