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氣象報告真可怕

■彭啟明

昨日馬莎颱風剛剛成形,就有電視台開始打出「北部東部首當其衝」,開始警告民眾要做防颱準備,電視媒體亂象還是依舊。

每年平均有二十六個颱風在太平洋海面生成,有三至四個會影響台灣,如果這樣方式,不是讓大家每週都在做防颱準備? 事實上目前氣象局作業上,海上颱風警報時間發布在預測颱風之七級風暴風範圍可能侵襲台灣一百公里以內海域時之前二十四小時;可能侵襲台灣陸地前十八小時,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注意海上颱風及陸上颱風的時間,就可以做最好防颱準備,此外颱風路徑預測三天的誤差全世界各氣象單位都還是超過五百公里,目前來看怎麼走,還是有很大變化,過早開始強調颱風是沒有意義的事情,只有危言聳聽而已。

根據氣象法規定,經中央氣象局許可者(例如具有預報證照者),得發布氣象或海象之預報,但不得發布警報或災害性天氣之預報。擅自發布地震、災害性天氣之預報或氣象、地震或海象警報者,中央氣象局應命其停止,並限期改善;其拒不停止或屆期不改善者,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許可。如果根據此項規定執行,將有多人收到罰單,問題是現實上,根本罰不了,因為要警告後,如果不聽,才可以處罰,如果這樣,大概政府成立所謂的颱風電視監控中心,派出一組人每天監控,然後立即警告。現實上,能行的通嗎?所謂的氣象法也只不過聊備一格,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大家還是必須忍受惡質的電視媒體吧!

在美國或日本,當國家可能遭遇重大天災損失時,政府氣象部門會主動發布氣象警告,例如颶風或龍捲風,各媒體也會在公布之資料上標明為政府提供的資訊,政府的宣告非常重要及權威。很可惜的,台灣在颱風時,所謂的氣象專業變成媒體宣傳的工具。台灣的氣象媒體服務,相較於歐美日,仍懸殊很大,需要更多的專業人士的投入與媒體的付出,以服務廣大民眾知的權利。希望媒體界能更善待專業的氣象,建立良性的發展機制,不要扼殺了「氣象專業」。(作者為氣象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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