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活化農民所得 農村才能再生

◎ 徐世榮、賴宗裕、顏愛靜

台灣農村為何是那麼的凋敝?這個問題該如何來解決?農村再生條例主要欲借助於「土地活化」,也就是企圖將「農業用地變更為建築用地」,但這有可能解決這個問題嗎?有否可能反而讓問題更加的惡化?

我們認為台灣農村凋敝的根本原因,乃是在於農業及農地的多元價值長久以來都被嚴重忽視了,致使這些價值並沒有如實反映在農民的所得當中。農業及農地的多元價值包含了什麼?這就是老生常談的「生產、生活及生態」三生價值,而它也已經成為我國農業及農地政策的主軸,但是,遺憾的是,這個三生價值並沒有充分體現於農民的所得裡。

例如,農業及農地提供了重要的環境生態價值,它涵養了重要的地下水,農作物吸收二氧化碳,也相對釋放出許多的氧氣,但是農民有因此增加所得嗎?沒有。又例如,農業及農地已經是重要的文化景觀,許多都市居民喜愛於週末假期到農村享受田園風光,但是農民有因此增加所得嗎?除了少數休閒農場經營者外,大多數農民都是沒有的。

至於生產價值有否受到重視?答案也是讓人失望的。《無米樂》昆濱伯故鄉所種出來的頂級稻米,「一斤米的價格竟然比不上一瓶礦泉水」!這是何等強烈的諷刺,而這是政府長期以來低糧價政策所造成的結果。總之,農業及農地的生態及生活價值無法經由市場機制來體現,而政府為了穩定物價,又是刻意壓低糧價,兩相夾擊下,農民的所得因此陷入於萬劫不復的境界。

但是,國外的經驗卻非如此。縱然是在WTO體制內,歐盟許多先進國家都費盡心血,直接對個別農地進行補貼,因為農業及農地有生態及生活文化的重要價值。舉瑞士為例,在二○○六年,瑞士的農業直接給付占農業支出的百分之六十七,約為新台幣七五○億元,如此龐大的財政資助,使得二○○六年瑞士河谷地區的每一農戶獲得的直接支付約為一二○萬台幣,在高山地區平均每一農戶獲得的直接支付約為一四○萬台幣。反觀台灣,我們又直接支付了多少?

其實,土地一直都是活的,所沒有活化的,是農民的所得!如今,許多農民已經窮得僅剩下土地了,將他們的土地「活化」成建築用地,會是對他們最有助益嗎?若他們把土地賣了,還會剩下什麼?讓他們保有土地,並細水長流地活化他們的所得,這是否才是正途呢?

(作者皆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http://sjhsu51545.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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