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從胡瓜看健保局狡辯

■郭俊銘

知名藝人「高收入,低健保費」引起各界關注,健保局第一時間的回應是「不合理」但「不違法」,且將責任推給一代健保的「制度」設計,呼籲讓「二代健保」早日上路,解決保費不公的問題。

現行健保六類十四目的被保險人分類,的確造成保費負擔和收入不對稱的不公平現象。然而,將問題焦點移轉到尚須凝聚共識且修法期程難以確定的「二代健保」,卻和多數民眾的期待有落差,不是身為專業「保險人」的健保局所應有的態度。

藝人年收入千萬,卻月繳數百元健保保費,在修法前並不是完全沒有亡羊補牢之道。以胡瓜為例,據說年收入在六千萬以上,卻因加入演藝工會,依第二類「無一定雇主而參加職業工會」身分投保,月繳保費五二四元,比依第六類「地區人口」投保的林志玲月繳六○四元還少。

然而,加入職業工會的「無固定所得者」,並不是都可以逕依「投保金額分級表」第六級的一九二○○ 元享受最低的「投保金額」。健保法第二十二條早已明訂,無固定所得者的「投保金額」由被保險人「自行申報」。且若「申報不實」,健保局得「逕予調整」。

如果報載胡瓜的收入屬實,則其「投保金額」顯然有申報不實的嫌疑。依健保法,健保局本來就有「查核」自行申報數額的義務,健保局不加強查核,卻雙手一攤歸咎於制度設計不良,民眾豈能心服?

目前健保第二類職業工會會員高達三百七十萬人,百分之八十都是依最低的五二四元繳納,這其中還有多少「高薪低報」的「假勞工」,健保局是不是應該好好查一查?

健保局近來喜歡宣傳,我國健保「行政管理費用」僅佔健保支出一.六六%,是實施健保各國中最低的。但民眾的期待,恐怕不只是壓低行政管理費用(其實什麼事都不管、不做,管理費用自然會降低 ),民眾期待的是,健保局能加強「保險收支」、「醫療品質」的管控成效。相較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近年積極針對欠稅大戶依法催收,短短四年內金額就突破七百億元。近三千名員工的健保局是不是也該動起來,拿出管理「績效」,證明他們配領那四個月的年終獎金?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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