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能沒有違章建築

■傑諾米

從事建築工作約十個年頭,我的觀念逐漸推翻在建築教育所學的建築法規。我們應該深切思考「違章建築」的背後意義為何,走到外面去看看所謂醜陋的屋頂加蓋鐵皮,但或許也是美輪美奐的別墅,景觀涼亭、甚至是公家機關的房舍,都不乏違章建築的影子。

政府設計了一個超嚴格的建築法規系統,幾乎讓每一個人觸法。想起來就覺得不合理,這個制度一定有大問題。許多法規設計與制訂,美其名都是維護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但背後受益的人是誰呢?也許是建材商人、也許是大地主、也許是建築師,更可能是建商、民意代表,甚至是建管人員。

這些受益者大家都想像得到,但為何建管人員也會受益?因為建管人員的權力之大,不僅控制建築執照的發放,還能自己解釋法令,甚至否決選擇對人民有利的法規解釋,從而坊間流傳有錢就能拿執照,錢越多給得越快,紅包文化仍盛行在各縣市政府的工務局內。

以火災來說,為何把建築物當成元凶,台中衛爾康餐廳火災後,消防署地位日漸高漲,台灣消防法規之嚴格殊為可怕。一條法令就能讓建築案件翻案,甚至拿不到執照。但火災是建築物引起的嗎?不是,建築消防是屬預防性質的,類似一種保險,而且是強制性的,這就造成許多建築物無法合法化。

應該想想「違章建築」的存在是否該給予一個肯定的地位,「違章建築」創造的台灣經濟奇蹟不在少數,在某個違章工廠裡,生產民生必需品或是外銷商品,某個違章車庫裡有個資訊公司,將來可能成為蘋果電腦第二,神秘的頂樓違建裡,有個作家正在完成一部大作品可媲美「魔戒」。

其實違章建築的性質很多,用途個個不同,可否幫他正個名,叫「無法改善建築」、「尚待改善建築」、「改善中建築」、「積極改善中建築」等,國際上不也分「開發中國家」、「未開發國家」,別一竿子打翻「違章建築」,其實有些違章建築真的很有創意。

人都要活,不是每個人都是神,也許要放「違章建築」一條生路,畢竟「違章建築」製造的社會問題若仔細算來,還遠少於它所解決的社會問題呢!大家思考一下嘛!如果沒有候車亭、沒有土地公廟、沒有大愛村(921災民臨時社區)、沒有加了窗戶的陽台、沒有山上的氣象站、沒有山友的避難山莊等,說真的,我們還真的不能沒有這些違章建築。(作者為建築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