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尤太人不比猶太人好

■郭健二

日前閱讀「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之文,提及「猶太人」一詞之「猶」字,為犬字部首,認為對猶太人有強烈歧視之意,建議官方及媒體改用「尤太人」,以示尊重。

將「猶」更改為「尤」,是否就比較妥切,實有待商榷。蓋「尤」字,有過失、怨恨、歸咎之意,如「愆尤」、「寡尤」、「怨天尤人、無恥之尤」,將「猶太人」改成「尤太人」,是將犬晉升為人的位階,可惜這一類的人,多是有罪過、有怨恨的人,以這些負面形容詞,套在猶太人身上,不知以色列及分布世界各地的猶太人,是否能接受。

如果真要望文生義,鑽牛角尖,那麼將他國冠上動物之名,如馬來西亞、馬拉威、烏拉圭,不也是歧視嗎?再者,若純以漢文定義而言,台灣原住民九族中,卑南族的「卑」字,魯凱族的「魯」 字,是否也應該一視同仁,予以更正呢?

其實國家或民族的名稱,只是一種符號或譯音而已,字詞之寓意,是褒是貶,標準實在難以界定。(作者為高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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