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淑貞
據主計處公布,北市月收入四九五三二元以下,高雄市、台中市月收入三七四七八元以下即為中低收入者, 天啊!放眼我周遭的朋友都淪為中低收入者了!
M型社會真的級距很高嗎?本來我還不覺得。但根據主計處的這份統計,我相信級距可能高得離譜了。一個號稱已開發國家,若八十%以上的人民均為中低收入者,為政者應該要注意這個失控的信息。
但以台中市的消費力而言,單人月收入三七○○○元,扣除房租支出六○○○伙食費一○○○○保險及儲蓄費一五○○○,也還有六○○○元可隨意支用,怎會淪為中低收入者,我不知是我們太會滿足了,還是主計資料有誤?希望政府以後公布類似的統計數據時,能更貼近社會正常值。(作者為上班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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