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琉球歷史求真

■陳悅文

六月六日於自由廣場刊載的莊柏林先生「琉球王國 沖繩縣」中有多所與歷史事實不符合之處,不得不提出以免以訛傳訛:

該文提到「琉球王國,在明清時代,為獨立國家,臣藩大陸皇朝」,「最後成為日本薩摩藩的一部分」並且「明治維新始行設縣」。事實上琉球作為中繼貿易王國同時朝貢日本及清國兩國。後來雖然處在薩摩藩的控制下,因為當時日本仍在鎖國,對外貿易限定在長崎。因此獨立的琉球王國比較符合薩摩藩的方便及利益,所以琉球從未成為薩摩藩的一部分。日本於明治五(一八七二)年先設琉球藩,明治十二年廢藩置縣,為沖繩縣。

該文也說「美國交由琉球人民進行公民投票,琉球因受到數百年日本強制文化薰陶,選擇當日本國民,日本始能名正言順實施皇民化教育。即改琉球人的姓名,由中國化而日本化」等。事實上琉球人名和日本名較相近。部分統治階級才有「唐名」:例如一六八二年出生,琉球國王國師「具志頭親方文若」(「親方」是頭銜的名稱),也叫「蔡溫」。從日本設琉球藩到美軍佔領沖繩(一九四五年)僅只七十三年,連一百年都沒有。沖繩自被美軍佔領後,所謂的「祖國歸還運動」便非常興盛,並且發生過多次激烈的抗爭運動。最後美日於一九七一年簽定《沖繩返還協定》。日本自戰敗後,早已沒有所謂的皇民化教育。

清國承認琉球為日本的屬國和台灣有很大的關係。一八七一年,琉球的島民被台灣的原住民所殺(牡丹社事件)。日本向清國追究琉球人被殺的責任歸屬。清回答台灣的「蕃地」是「化外之地」而迴避了責任。於是日本於一八七四年出兵台灣。結果同年清國承認琉球王國為日本的領土,並支付賠償金,而日本則承認台灣為清國的領土。

該文呼籲重視台灣主體意識的立意雖佳,但是應當引用正確的歷史資料。本稿根據台灣史研究家三田裕次氏的指摘整理而成。吳三連台灣史基金會中的「三田文庫」中有相當多的沖繩相關書籍。若能大略過目其中幾本相關入門書,便能避免掉大半該文中所犯的「歷史錯誤」。(作者為電子報「日本之聲」副編輯長http://taj.taiwan.ne.jp/ni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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