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英
台北市環保局為了鼓勵民眾檢舉隨意亂丟棄垃圾的違規行為,花了九萬元印製三十萬份文宣,透過了台北市的國小學童帶回家轉交給家長。環保局在文宣中清楚載明「重新賦予社區裡好人與壞人的正確定義」,接著就把棄置垃圾、遛狗不繫狗鏈不清狗便的人都定義為「壞人」,把規勸者與檢舉者都定義為「好人」,社區裡從此正邪兩立,涇渭分明。
曾幾何時,市政府竟然要以最便宜行事的方式來宣傳自己的環保政策;以最簡單的劃分來將市民分類。
按照如此簡化的邏輯,馬路挖挖補補滿是坑洞的城市就是壞城市;執意改建市場生意清淡讓攤商毫無賺頭的市府就是壞市府;一天到晚槓上中央連健保費都不願意繳的市長就是壞市長……,那麼壞市府發出來的文宣,好市民要不要遵守呢?
針對市民隨意丟棄垃圾,市府需要檢討的是為何鄰里的路口攝影機裝置系統停擺了一年都還搞不定?為何提供高額的檢舉獎金卻還是沒有人願意信任市府的保密宣示,出面檢舉?為何環保局想不出其他宣導方式,而要徒然製造出三十萬張紙,透過小朋友的手灑向市區大街小巷每個家庭?
這真是個不環保的市府、沒有創意的市府,不折不扣的壞市府。(作者為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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