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墮胎前要有思考期 是多數婦女的意見

■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

五月二十九日李佳燕醫師在自由廣場刊登「請別再說『六天換十萬條人命』」(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y/29/today-o1.htm),謹回應如下。

根據衛生署資料顯示,台灣地區二十至四十歲的民眾中,有五分之四強認為做人工流產前需要先與專家諮商討論,同樣的,有將近五分之四認為諮商後仍需要有一段時間再詳加考慮。至於需要多少考慮時間,近五成國人認為至少需要七天,其次,三成則認為至少需要三、四天。

為什麼大多數的民眾會有這樣的共識呢?這些理念是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面?參考歐洲思考期的經驗得知,瑞典並沒有思考期,而比利時有六天思考期,因而減少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墮胎。在台灣,每年有二十 - 三十萬的墮胎數,因此若實施墮胎前的諮商及六天思考期,則估算每年在台灣至少可拯救十萬個胎兒生命!

為什麼思考期能夠那麼明顯地減少墮胎率?

一、根據研究報告,百分之五十的婦女是在別人的壓力下選擇墮胎。

二、有百分之八十三施行墮胎的婦女表示,如果當時有一個至多個旁人從旁鼓勵,她們將願意繼續接受懷孕與生產的過程。

三、設置思考期的國家,會在婦女思考期間,提供充分的資訊,特別是關於胎兒生命、發展、墮胎後遺症,以及墮胎之外的選擇等等。

據此,衛生署也研議諮商輔導及五天思考期的修法版本,這是順應民意的作法。

李佳燕也提到RU486,她的重點是:如果在第七週(可以安全使用RU486墮胎的最後一週),增加六天思考的時間,到了第八週(墮胎必須採取手術方法)會嚴重地傷害婦女。

我們來看看,在RU486尚未合法化之前(一九八四 - 二○○一)並沒有婦女團體或婦產科協會公開地提出:懷孕後在第八、九、十週時施行墮胎手術會具危險性,或對婦女造成不便。然而為了反對六天的思考期,忽然開始說在第八週進行墮胎手術具有危險及不方便性,這種說法實在是不夠誠懇。

事實上,如果去研究網路或訪問墮胎的診所,沒有人會說手術墮胎比RU486的墮胎較具危險性或是比較不方便。在墮胎的過程中,手術墮胎所產生的立即性危險是:子宮穿孔、人工肛門、感染、不孕等。服用RU486的立即性危險是:大出血、感染、甚至死亡等。兩者一樣有危險性,也都有後遺症。

醫學界總是不斷的發現新的墮胎後遺症,例如:根據目前法國最新的研究報告證明,如果墮胎以後再懷孕,胎兒在二十八週以前的早產可能性增加約一倍,胎兒比較容易死亡或受到嚴重的傷害。而六天思考期正可以讓孕婦三思:是否有必要去承擔這種風險。

依照台灣的法律,在以下的情況是允許墮胎的:

第一款:雙親之一有「有礙優生」之遺傳疾病、傳染病或精神疾病者。

第二款:近親有「有礙優生」之遺傳疾病者。

第三款:醫學認定,懷孕或分娩危害母親生命、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第四款:醫學認定胎兒有不正常發育者。

第五款:因強制性交、誘姦而懷孕,或依法不得結婚而相姦受孕者。

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而所謂的墮胎前應有「六天思考期」,並不是針對前面五款,而是專門針對第六款。

最後,也要讓李醫師知道,這次廣告費用唯一的經濟來源是大眾的小額捐款,這其中三分之二的捐款人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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