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少年郎的前途

■ 楊申和

立法院初審通過國民黨所提,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六十歲延後到六十五歲,說是為了兌現馬英九的重要政見,又說是世界潮流,請問:

一、大幅延長勞退年齡,和拚經濟有啥關係?

二、日、韓、星等國的勞退年限都是六十歲,台灣一下延到六十五歲,請問這是那一國潮流?

三、現在無數年輕人找不到工作,而今要全國勞工突然延退五年,如果一年應退四萬,五年就是減少二十萬個工作機會,請問有替大學畢業生、年輕人著想嗎?

四、無論那一個機關、機構、公司行號,突然在五年內無人退休,必然嚴重阻塞內部升遷管道。試問有為後進者想想嗎?

五、若硬要修法,也應僅適用於新進人員才是,可以這樣「圖利」現職人員嗎?

六、報載在幕後推動修法延退的正是國營事業工會幹部,其推動動機不言可喻,請問可以只聽工會幹部,而無視廣大大學畢業生及年輕失業人口的心聲嗎?

七、現行法律規定勞工六十歲退休,很多企業雇主已經無所不用其極的迴避,而今突然再延五年,請問有沒有聽聽企業的聲音?(作者為一個子女找不到工作的家長)

■ 郭太煌

立法院通過勞基法第五十四條修正案初審,修正勞工強制退休由六十歲延長為六十五歲。所持的理由大致為國人壽命延長、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權。如果現在經濟很好(那為什麼馬先生競選口號是救經濟?)、國人都充分就業,我們沒有反對的理由。問題是如報載:量身修法、肥了國營事業員工。沒錯,雖然我是國營事業員工也是受益者,但是我不能那麼自私,讓所有年輕人哭泣、事業機關也暗地裡哭泣。

以國營事業為例,屆退勞工平均月薪約六至七萬元,而新進員工約兩萬五千元;然年輕人學識高、手腳俐落、反應快、記憶學習能力強、有新科技基礎、體力精神佳,而老員工呢?且不計人事成本、工作績效,最重要的是:五年內無數工作機會被凍結,年輕人怎麼辦?

我們非常肯定資深員工的貢獻,他們也是從年輕新進做起,只是在該退的時候就該讓年輕人接棒,不要忘了,六十五歲已經是領老人年金的「老人」定義了,有必要強制工作到「老人」才退休嗎?如果認為個人有體力及有必要再創造事業第二春,固然是好事,但不需要立法限制國、私營企業人事換血的活力泉源吧!

不管是「佔著毛坑不拉屎」,還是台語的「賣子買老爸」,都請主管機關三思。(作者為台電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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