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智慧財產輸出國

■ 黃得瑞

台灣在科技產業方面約有四十項產品的量產能力在世界排前三名,然而由於缺乏國際性品牌及主導科技產品規格的能力,因此很多產品雖然產量是世界第一,卻面臨被外商索高額權利金的困境。另一方面在科技產品的代工也隨著板塊移動,一些需勞力較多的代工產業也面臨轉移到中國或東南亞國家等。因此台灣的科技產業發展必須走向重視知識經濟型的產業,成為創新研發及高附加價值產品的生產基地。

為適應知識經濟型的產業趨勢,重視智權創新與應用已成為當務之急,在科技產業領域設法研發原創性及關鍵性專利來主導新科技產品之規格是世界科技先進國家普遍採用的模式。就以電子科技的專利而言,國際科技大廠善於運用其原創及關鍵性專利來制訂一些電子產品的新規格,等規格產品化後再利用此規格金的專利來向製造商收取專利權利金。台灣科技產業廠商大部分以OEM/ODM的代工為主,高專利權利金的問題已成為許多廠商的痛處,唯有加強智權創新應用,才能擺脫此困境。

應用科技研發的成果可由申請專利的情況來評估,近三年(二○○○四─二○○○六年)台灣在美國獲得的專利總數每年約六千件,在世界各國中排名第四,次於美、日、德等科技經濟大國,就「量」的比較,算是相當不容易的成果。但如以「質」的觀點來看,卻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也就是台灣所申請的專利,缺乏原創性及關鍵性。

「深耕台灣,全球佈局」是台灣科技產業發展的基本策略,在智權及規格能充分掌握的情況下,科技產品的附加價值自然提升,相對的在品牌的推動方面也較易水到渠成。為加速帶動台灣科技產業在質的提升,政府資源的投入應著重在前瞻性及引導性的方向,讓廠商也能配合加重投資研發經費才是關鍵。政府在科技研發的資源應著重在獎助具原創性及關鍵性之技術研發,並鼓勵參與國際規格之制訂,讓重要的專利能被國際性規格所採用,更進一步在熟悉國際規格運作之遊戲規則之後,積極培養人才與技術,希望能有較多原創性專利,來主導一些新的科技產品的規格方面,才能讓台灣的科技研發從追隨的角色轉為主導的角色,更進一步期使台灣能由「智權輸入國」轉為「智權輸出國」。(作者為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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