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再論自殺修憲

■劉一德

貴報多年來所呈現之本土心、敏銳度與正義感,使一向對媒體吹毛求疵的筆者,也被「餵」得不得不每天閱讀貴報。不過,拜讀五月十一日的貴報社論,卻覺得必須提供一點辯駁意見:

十一日貴報社論的基調大體有四:(1)國大職權行使法應儘速通過,否則三百名國代將無法可依。(2)本次修憲會將「修憲權」交給人民,若未通過等於幫中國打壓台灣。(3)認為本修憲案可以解決立院亂象與效率不彰。(4)認為三百名國代不應採取三分之二出席、四分之三同意的高標準,這會讓修憲退回原點。

關於這四個論點,第一項本人是完全同意的:既然「任務型國代」必須有一套遊戲規則才能運作,即使是不贊成本次修憲案的黨派也應該先給他一套「職權行使辦法」。否則一旦規則由三百名國代自訂,難保不會出現另一頭小怪獸。

不過,有關第(2)(3)(4)項論述,筆者則有不同的看法:

一、這次的修憲案,並未將真正的「修憲權」交給人民。完整的「人民修憲權」應包含兩大指標:(一)發動權(創制權)。(二)很容易就可以使用的複決權。但這次的修憲案,完全封殺人民的發動權,又用超高門檻(立院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通過),讓公民幾乎沒有機會去投「YES」、「NO」。

套句最近的廣告詞:「這不是肯德雞!」這根本是啃不得的雞!

不用說別的,貴報當日第四頁,國民黨發言人張榮恭說的話就是證據:他說「國民黨認為修憲與台獨毫不相干,也有向對岸說明過,中國早已非常清楚。」

連中國都已「默許」的閹割式複決權,根本不是什麼「公投入憲」;反而是封殺台灣人民完整創制複決「制憲權」的毒藥。

二、本次修憲一旦通過,兩年後的立法院的確會沒亂象、會比較有效率。這是因為「日式單一選區兩票制」實施之後,立院的藍軍會佔三分之二以上,而且時間將長達三十年。藍軍一言堂,怎會沒效率呢?只不過,自由時報的讀者,大家願意看到這種後果嗎?

三、「國大職權行使辦法」若不採用高門檻,而採用二分之一決,那麼五月十四日根本就不用投了,現在就可以宣布國、民兩黨獲勝。兩大黨現在的得票率加起來,就超過四分之三,那還叫另外十個政黨、政團來參加個屁呀!

以複決權的行使來說,若由人民直接投票,採用二分之一決當然是合理的。但用政黨、政團間接代表人民行使複決權,因參雜政黨、個人利益在內,當然以高門檻通過才算合理。(作者為台灣團結聯盟組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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