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衛生署騷擾醫師

■ 謝炎堯

衛生署宣佈今年四月以前,醫師必須接受性別辨識教育,否則不能換發醫師執照,不得行醫執業。這個決策不只是對醫師的侮辱,也間接暗示教育的失敗,希望阿扁總統和謝長廷先生必須重視衛生署的作為。

「病醫關係」是非常特殊的社會契約,初診病人第一次感受身體不適,向一位素不相識的醫師求醫,病人關切的是個人的痛苦和需求,充滿恐慌和期待,但是對醫療和醫學可能缺乏應有的認識和概念。醫師則是一位見慣生老病死的專業人士,遵循醫療指引和慣例,對病人的整體健康負責。因此,雖然病人可能是頭痛或腹瀉求醫,但是若病人罹患尚不知情的糖尿病、心臟病、乳癌或直腸癌等,也必須經由詳細的問診和完整的身體檢查,才符合「全人照顧」的要求。因此,不論病人的主訴症狀為何,醫師必須回顧病人的過去病史、生活習慣和身體各個器官的症狀,專業名詞是Review of systems。醫師可以直接詢問病人不為人知的隱私秘密,而且應要求病人為配合檢查需脫掉衣服換上檢查服,從顱頂檢查到腳底,包括觀察和觸摸乳房及進行肛門指診。

這是因為醫師負有照顧病人健康的神聖任務,因此,培育優秀醫師,第一個課題,就是要教導醫學生如何接觸病人,和病人建立良好的「醫病關係」,完成病史問診、身體檢查、接受檢驗、按時服藥。哈佛大學醫學院的醫學生接受臨床醫學教育的第一門功課,就是Patient-Doctor Course,直譯為「病人和醫師」,教導醫學生在學習問診技巧和理學檢查以前,要事先瞭解病人的感受,病人的苦痛和脆弱,常要回想當病人的經驗。這些教育,對造就一位有愛心、關懷病人的優秀臨床醫師,極為重要。

目前台灣所謂「醫療性騷擾」問題,絕大部份是因為國人已經習慣醫師草率診療的態度,而把少數敬業醫師的完整診療行為誤解成性騷擾,而醫師草率診療,又是健保診察費偏低所造成。

歷來已有不少男醫師,被女性病人或其家人藉口性騷擾進行敲詐勒索,自從「性騷擾防治法」去年二月公告實施,不良份子更引用「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的條文,大肆對醫師敲詐勒索,去年十月廿九日的自由時報即有相關報導。這些不良份子敲詐勒索不遂,就向民意代表投訴,誤導民代向衛生署施壓,而衛生署無知無能,才有此種荒唐的決策。

台灣的「醫療性騷擾」問題,是國民教育問題,醫學教育問題,也是治安問題,對衛生署的作為,我沉痛的表示表示忿怒與抗議!

(作者為台灣大學醫學院內科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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