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回應「千萬別拒絕捐血」

■ 賴佑哲

台灣的捐血運動到民國八十一年,在剛從美國進修回馬偕的血液專家林媽利醫師奔波和推動之下,由衛生署全力支持,成立為財團法人。老實說,這一個轉變,對台灣的現代醫療秩序的貢獻,無人能與之比擬。然而,為什麼會有「拒絕捐血」的呼聲,捐血中心的經營應該檢討才是重點。

捐血中心雖然是一個民間公益財團法人,卻又是一個獨占事業;所有醫院必須仰其鼻息。一年多前,全國性的醫院協會曾經試圖和捐血中心溝通有關血液供應和費用事宜,但是在捐血中心堅持若不按其條件即停止供應血液給病人使用下,醫院隱忍下來只等待下一次事件爆發。這應該不是所有人民的福氣。

醫院使用血液目前完全須向捐血中心申領,捐血中心向醫院的計價係按健保給付標準,以點數一點一元收取,這是衛生署核定的。醫院輸血後,向健保局申請給付則是採浮動點數值計算,常常點數值一點只給付八角上下,醫院必須「吸收」兩成以上的虧損。以前在小醫院,夜間有緊急手術常常必須請外營特約救護車專程跑捐血中心拿血液,這不在醫療收費項目內,這又是醫院必須吸收的虧損。

一些外科手術有大量失血的可能時,需要準備輸血,血液是冷凍和冷藏保存,怕臨時緊急需要時來不及,這時候就需要先備血、溫血;可是,這些備血若沒有使用,或是準備六個單位卻只有使用五個單位,捐血中心不能回收;最後無用廢棄,無可奈何。可是對醫院來說,沒有使用,健保不給付,也不能向病家收費。

醫療界鼓勵捐血救人,不倡導拒絕捐血。但是,要呼籲捐血中心和主管機關衛生署官員,請仔細反省捐血中心的經營。(作者任職醫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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