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香魚的履歷表呢?

■ 黃萬傳

媒體報導國產香魚含致癌物質,為時已過三個月,至今尚查不到貨源,此一訊息有兩個涵義,其一是國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須待何時才可受保障,其對政府的公權力仍可信賴嗎?其二是對農政單位所熱烈推動的農產品產銷履歷潑了一盆冷水。

近年來許多先進國家實行食品產銷履歷,主要係受消費者對食品衛生與安全需求升高影響。國內於九十三年一月開始實施生鮮農產品產銷履歷,並於今年一月起陸續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及其相關子法。該法界定產銷履歷為「農產品自生產、加工、分裝、流通至販賣之公開且可追溯之完整紀錄」。上述香魚案例查不到貨源,關鍵問題出在中間商與養殖場均無完整出貨紀錄,致無法追溯來源,為何會產生此一情形,主要是業者未落實產銷紀錄,且未取得驗證。

目前國內所推動的產銷履歷係採日本的制度,對每一產銷流程皆需要做詳實記錄,提供消費者隨時上網查詢食品的產銷資訊。而歐盟為在發生問題時有追查之依據,僅要求追蹤到上下游對象即可,此即所謂one step back與one step forward,政府有權隨時要求提供進銷貨的資料。基於日本農民與中間商在守法程度上皆較我國為優,根據筆者最近研究結果,國內農民資訊素質,尚無法配合政府單位所設計履歷表格之填寫,這是為何上述養殖場無法提供詳細養殖過程資料之原因。

此案件延宕多時的另一關鍵因素,是出在國內食品鏈的管理並非一氣呵成,所以每當國內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農政與衛生單位步調總難一致,甚且互相推諉。國內農產品(含食品)由生產至批發均為農政單位之責,衛生單位對農產品「製」的部份幾無插手餘地,只能在零售階段大海撈針似的隨機抽樣而已。

於歐盟,除有機農產品認證、牛肉及基因改造者(GMOs)之特殊規範外,對一般農產品的產銷履歷僅著重在條碼與標示,而食品標示才有認證的問題,政府僅在產生食品安全事件時,要求生產者與中間商能提出相關資料即可。建議農政單位可審慎參酌歐盟的制度,以簡化國內產銷履歷的作業流程。

另一待克服的問題是國內食品鏈管理,因食品產銷的管理事權不統一,建議宜儘速規劃衛生單位所主管食品衛生的事權可移轉給農政單位,由此可確實結合食品安全與產銷履歷之規範,以落實消費者買得安心、吃得放心,早日脫離黑心食品的陰影。(作者為美國喬治亞大學農經博士,中州技術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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