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烏腳病的故事

■ 陳金興

十二月八日三立新聞台「福爾摩沙事件簿」播出〈台灣五○年代烏腳病的故事〉,是值得肯定的。本人去年十二月隨「田野調查理論與實務」課程至北門鄉作田調,對於「烏腳病」做過深入探討,發現節目中諸多報導與事實不符,特提出下列幾點澄清,以還原事實真相。

一、「民國五十年左右,行政院長蔣經國視察過後,下令在台南成立烏腳病防治中心」。事實為:一九六○年(民四十九)美國宣教師孫理蓮女士(Lillian R. Dickson,1901-1983)在台南縣北門鄉籌設並主持專門收容烏腳病患的「北門免費診所」(Pak-Mng Mercy’s Door Free Clinic,俗稱烏腳病院)。而蔣經國是在一九七三年(民六十二)參觀烏腳病房及慰問病患之後,才指示成立「烏腳病防治中心」。直至一九七七年(民六十六),政府始正式在北門鄉興建「烏腳病防治中心」。

二、「王金河不但回鄉免費看診,甚至還成立收容中心,讓罹患惡疾變得無家可歸的人有棲身之處」。事實為:孫理蓮女士出錢設置烏腳病院、謝緯醫師(一九一六─一九七○)每週四自南投前來義務為患者開刀(自一九六○年至其不幸車禍身亡),以及王金河醫師的照料病患,一般稱之為烏腳病的「鐵三角」。

三、「烏腳病患家屬李元風說:『我五、六歲時,我爸爸就得烏腳病,去住在王金河的診所』。」事實為:住在「免費診所」。

四、畫面中所呈現的手術房及醫療設備場景,實為「免費診所」,並非「金河診所」。

五、當時的護士王琇雲女士二度接受採訪所站的位置,正是「免費診所」病房的庭院;她指著畫面上白色二層洋樓說:「那棟白色的是病房,上下都是病房,然後這一棟也是病房。」是病房沒錯,但是這些病房都是「免費診所」的病房。

(作者為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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