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回應

■ 張光銘

有關陳光立先生十一月二十八日投書,本府必須澄清。

台中市向來關注學生之安全與權益,十餘年前即已規定不得使用地下水作為飲用水,不僅各校早設有自來水管線,且嚴格規定學生飲用水及洗手均須為自來水。而為確保本市各國中、小之飲用水安全,每年均編有水質檢驗費定期檢驗飲用水,最近一次檢驗為今年九月份,各校飲用水經檢皆符合標準。除此之外,環保局亦不定期抽檢,飲用水也都合格。近年來,市府更編列二千六百多萬元經費改善市立國中、小飲用水設備,共補助國中六十八校次、國小一一八校次,每三個班即設置一個飲水機。

部分學校仍有地下水源,其用途為備用水源及廁所糞坑沖洗及澆花用。自北屯國小爆發痢疾案以來,為防疫情擴散,本府已嚴禁各校使用地下水源,並將全面改裝自來水。

至於發生桿菌性痢疾事件之處置,衛生局及疾病管制局都訂有一套傳染病通報防疫SOP流程,經通報、檢體採樣等相關歷程後,由疾管局統一發布疫情報告、案件處理過程,若讓各界有不夠迅速之感覺,本府當虛心檢討。

(作者為台中市政府教育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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