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西對
日前傳出一名憲兵少校利用網路聊天室而誘姦數名未成年少女,除了軍紀敗壞令人吃驚,另一個焦點是,一些涉嫌軍法或刑事案件的軍公教人員,趕在移送法辦前搶退休和領取退休金。
事實上,不久前還有一位國立高職的退休男老師,在月領七萬下要「三人行」,最後和妻女發生衝突且毆打致傷,但一點都不妨礙領取高額月退福利。又像是曾有老榮民用施小惠方式誘姦小女孩,仍稱榮譽國民享受照料。這些,難道都無法可管?
軍方曾說明,若無觸及內亂、外患或貪污,依法是不得不接受當事人的退休申請並給付退休金。類似的法令也在軍公教人員的退撫條例中有說明。但是站在守法納稅人的立場,這些退休後仍可領公糧者,其收入來源除往昔自提,很大一部份是人民的血汗錢,難道不該修法規範只要犯下重大刑事或風紀案件,一經判刑確定或是被糾正、公懲,便不得再領月退、優存與享受退撫,已領取退休金者則予追回?
畢竟軍公教本來就是公僕,不論是在職或退休都應守法自愛,成為社會安定的力量,而這才是人民願意納稅奉養的基礎。 (作者為圖書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