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藍丁丁,三階段如何?

■ 正反修羅

泛藍縣市的二階段領票之主張,從賽局理論來看,完全是一種無知的想法!如果筆者只想領「入聯公投票」及「總統選票」,不願意領「返聯公投票」,請問泛藍縣市政府:你是不是該安排三階段領票才對?

再從「多重選擇投票賽局」的觀點看公投,可有多重選擇,分別為:(一)投贊成票、(二)投反對票、(三)投廢票、(四)投空白票、(五)拒領票。(一)、(二)、(三)、(五)選項的投票力指數(Voting Power Index)沒有疑問,但是民眾若選擇(四)投空白票,將會有認定上的困難。民眾投空白票,到底是要解釋為「拒領票,未表達意見」,還是解釋為「無效票」?將會有很大的爭議!

若根據中選會說明:若選民領取公投票,但在圈選前表明不願圈選其中某號公投票時,將由投票所的主任管理員收下這張公投票,以「已領未投票」處理,這部分「不計入投票率」。筆者擔任過主任管理員,覺得這個工作其實非常吃力不討好,把「已領未投票」認定的責任交給一個人,似乎重了一些。何不增加一個「不計入投票率」的票箱?讓原本不想領票的選民直接投入「不計入投票率」的票箱,開票時,所有的選務人員共同認定「已領未投票」,共同負擔這個責任,也比較有公信力。(作者為大學數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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