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統一公投是個陷阱

■ 盧俊偉

曹興誠建議兩黨總統參選人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其中著墨於「統一公投」部分甚多,但這項主張顯然落入了市場獨占的陷阱。

在經濟學上,獨占市場意謂在該市場中僅有一家廠商從事生產或銷售,因此廠商對市場價格具有完全的影響力,而成為價格決定者。該廠商的產量即為市場的總產量,當然消費者也無法與其他廠商或不同產品來比較,消費者所能作出的抉擇,僅是買或不買,而無法選擇其他廠商的產品來買。因此,獨占市場具有一些市場失靈的弊病,例如獨占廠商可保有超額利潤、危害市場公平競爭、經濟效率低落、損害消費者利益等。

形成獨占的基本條件有兩類:一、法律因素,即運用政府的「管制權力」,制定具獨占性質的法律;二、經濟的因素,例如因規模經濟或擁有獨特資源或技術,而產生的自然獨占。

經由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來落實「統一公投」,其實正符合一個獨占政治市場的構成要件:法律因素。因為,這個獨占政治市場中只有一種產品叫「統一」(確定台灣不能舉行獨立公投),要由中國這個獨占廠商來生產(只在中國要求舉辦時才辦理統一公投),消費者可以選擇買或不買(統一公投若未通過,中國可擇時要求再辦,且次數不限),這些都完全符合一個獨占政治市場的特徵。這種獨占的政治市場,當然存在一些市場失靈的弊病,包括獨占廠商(中國)可保有超額利潤、危害市場公平競爭(即台灣失去主體性)、損害消費者(台灣人民)利益等等。

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假設一個地方只有一家餐廳,餐廳的菜單裡只有一道菜,如果你點這道菜卻發現難以下嚥,你可以說這道菜不好吃,讓廚師重做,但廚師要不要重做,或要不要改進,完全看他高不高興,下一次,他可能還是端一樣的菜色出來。至於目前國內喜歡「統一」這道菜的人有多少,依最近的民調數字,主張「維持現狀將來走向統一」與「立刻統一」的人數約占整體的十四%;這道「統一」大菜在目前的台灣,顯然不符合絕大多數的胃口。

統一公投的政治壟斷市場,不僅限縮了台灣人民的選擇權,同時也侵害了人民積極主動提案的公民權。在這個獨占的政治市場上,廠商(中國)對於消費者(台灣人民)的要求只會無動於衷。在人民需求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基於人民的自主性,則可能群起反對,甚至採取更激烈的行動,而不利兩岸和平穩定,這與透過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來達成兩岸和平的目標明顯違悖。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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